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成都购房新指南

成都房天下  2008-12-08 15:43

[摘要]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2008】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8】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购房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 说明*:

50号文和61号文中的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上述两文件中有关购房优惠政策除所得税补贴外,适用对象为凡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含成都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市内外购房者,我市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50号文自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

两文件实施期间,国家、省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结合国家、省的规定执行。

个人购房补贴资金领取须知

一、 领取地点

成都市政务 房产分 二楼32-33号窗口

二、 领取要件

1、产权人本人领取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 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购房 原件及复印件;

5、本地建设银行有效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6、房屋属夫妻双方共同 的,可由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领取,但须提交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10月1日后办理房屋 权证的,由产权证上记载的 权人本人领取。

若产权人不能亲自领取需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事项中须明确“代领购房补贴”)、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由购房人的监护人领取的,须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阅读]

[专题] 连番降息政策优惠 成都购房正当时"惠及三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