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2008】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8】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购房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3、购房财政补贴
购买90㎡(含90㎡)以下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
购买90-144㎡(含144㎡)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购 44-180㎡(含180㎡)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购房补贴。
二手住房交易
1、交易税收优惠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 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不负担营业税;
个人销售自用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购房税收补贴
购买已办房屋 权证的二手住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50%补贴。
3、购房财政补贴
购 44㎡(含144㎡)以下,已办房屋 权证的二手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按所交契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契税总额的65%)给予50%补贴。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