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年底之前,33家南京市属国企须于2013年底前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2014年6月30日之前,77家区属国资企业必须从房地产业务中退出。”昨日,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排出了时间表。
保障房建设不在退出行列
《实施意见》中对于南京市110家国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界定,被明确为“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南京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指的是市场上的竞争性地产,包括商业项目开发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获龋“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不包括保障房在内,名单中的110家国企仍可以参与保障房的建设。
而另一些如朗诗地产、高科置业等企业,早几年已完成了改制。因此,尽管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国企数量多达110家,但是体量却相对有限,因此对市场的影响也有限。
民企将得到更多机会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对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本身影响不大,房价也不会有波动。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企业,随着国有股的退出,对于民间企业来说是个机会,能不能拿到看实力,同时对于今后企业融资和市朝造成一些影响。”
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认为,这是大势所趋,国有企业退出有利于 资源整合。比如一些国有房企,市场竞争力不够, 不明显,如果不转型很难面对市场的考验。如今通过股权形式的转让,让更有实力的企业入驻或接手,对于南京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将会增加竞争性,同时也会更加健康和市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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