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年底之前,33家南京市属国企须于2013年底前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2014年6月30日之前,77家区属国资企业必须从房地产业务中退出。”昨日,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退出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排出了时间表。
“今年年底之前,33家南京市属国企须于2013年底前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2014年6月30日之前,77家区属国资企业必须从房地产业务中退出。”昨日,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小区网论坛)退出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排出了时间表。
按国务院要求,2012年5月,南京市 明确加快国有房地产公司转型,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参与商品房开发。目前,南京已有10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基本完成退出工作,12项市属国有参股房地产企业股权已启动转让程序或前期工作。
根据昨日发布的《实施意见》,具体执行时间为:18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15项市属国有参股房地产企业,共计33家国企股权,须于2013年底前完成退出;各区和功能板块共有77家国资房地产退出工作,参照市属国资房地产退出工作执行,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国企退出有四种方式
此次《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四种退出方式。
一是实施关闭清算的国有房地产企业,要于2013年底前停止实际经营,将人员分流安置到位,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二通过规范实施国有参股股权和企业股权转让,退出国有资本,带动和促进其他 制资本在商品房开发领域的发展。
三是部分企业转型从事保障房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持有型物业开发和运营等业务,其涉及的资产、资源和项目主要向安居集团集中。
四,对于预计今年年底前不能完成退出工作的国有房地产企业和参股股权,9月底前划转安居集团加快处置。
此次《实施意见》还强调,市有关部门和市属集团要保障国有资本规范有序退出,进入产权交易 面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并把好企业稳定关。妥善做好相关企业的人员分流和岗位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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