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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2起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的 基金

北京商报  2012-02-02 10:59

[摘要] 昨日,财政部再次强调,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 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从土地出让 中计提10%的 资金。

昨日,财政部再次强调,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 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从土地出让 中计提10%的 资金。

财政部要求,2012年的 资金也要严格按规定计提。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时,应充分考虑计提 资金因素,单独编制 资金收支预算,严格按规定按季预提 资金,确保2012年 资金及时足额计提。各地区不得降低计提比例、改变计提方式、虚增成本费用、拖延计提时间。

据了解,去年7月,财政部、 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从土地出让 中计提 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11年1月1日起,从土地出让 中计提10%的 资金,并实行按季预提,年终统一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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