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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动产政策接踵而来 专家称对房价影响小

中国经济网  2014-02-05 09:16

[摘要] 今年的全国国土资源会议,透露了当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多项土地改革制度,这些制度有可能在2014年出台,并使今年的土地改革取得突破。其中“划定城市发展边界,500万人以上城市不再新增建设用地”颇吸引人眼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时推进并改革房产税立法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入2014年,农村土地改革率先破题, 1号文件对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等做出详细规定。同时,在今年的国土资源会议上,内部负责人透露,目前国土部已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手推动划定三大城市群和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的开发边界,并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大城市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供给仍较为充裕,房价短时间内不会 ,上述政策对于房价,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房价影响不大。

大城市地价房价或不会

今年的国土资源会议,透露了当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多项土地改革制度,这些制度有可能在2014年出台,并使今年的土地改革取得突破。其中“划定城市发展边界,500万人以上城市不再新增建设用地”颇吸引人眼球。

数据显示,当前中国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国土开发强度已严重超载,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特大城市的开发强度已超过30%的国际极限。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国土开发强度平均已经达到了27.51%。

对于这一政策,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则认为,上述政策对于核心城市尤其是对一、二线城市来讲,由于短期内土地供应规模受限,地价势必继续上涨,未来几年地价房价也会持续上涨,甚至会出现“”现象。

体制改革 专家马先标则认为:“上述观点是合理的,但有些多虑了,消费者不必过于担心住房价格会大幅上涨。目前大城市中被浪费的土地太多,已有的住房用地和商业地产用地供给仍有盈余。”他还表示,国土资源改革政策实施绝不能搞“一刀切”,还是要看各大城市的具体发展状况。

农民将受益暂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2014年1月11日,在国土资源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世元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用地的力度,重点解决好城镇低效用地和农村空闲用地的盘活,逐步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增量用地的依赖。

同年1月19日,国务院披露《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1号文件。文件表示,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 、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 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与之配套的,“三权分离”也出现在一号文件中。一号文件明确,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 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有业内人士认为,相比 政府对盘活土地存量的重视,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加速土地出让,对一些闲置地块,更倾向于置之不理的态度,这一政策的出台是 与地方政府博弈后“妥协”的结果,将抑制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上述政策出台后,农民会得到什么好处?举个 基本的例子,若农村户口的外来打工者想要在城镇中购买房产,手中又没有足够的存款,就可以将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房价户型 二手房 租房)进行抵押或租赁获得资金。

马先标表示,目前农村宅基地包括住宅和住宅的地皮(房价 户型 二手房 租房),实际上就是发展农村房地产的概念。“目前安徽试点对于农村土地改革做的比较好的,先进行省内的土地流转,再逐步向外推广。”

姜大明曾表示,农村土地可以进行抵押、租赁并不意味着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地建房,这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对此,马先标解释认为,“城镇化”是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称为“非转农”,城里人流入农村对我国“城镇化”会形成一定的冲击。目前农村宅基地也没有建立确权。随着未来农村宅基地确权等各方面制度健全后,城里人去农村买地建房或会逐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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