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备受关注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在即,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城镇化背景下的核心议题。虽然每年有1000多万农民工进入城市,但现行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方面的制度藩篱和“隐性”门槛,使得“农民工市民化”这一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难以做实。
负担重 地方财政力不能支
户籍制度改革 终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需要社保、财税、土地政策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城市不愿意放开户籍还有现实的考虑,主要就是因为地方财力难以承担农民工市民化的高成本。
广东省的一位地方官员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和各省均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方案,但对于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来说,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财政上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国家和省级财政税收政策没有调整,各省的政策存在差异,无法对接。要将庞大的外来人口全部纳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范围绝非易事,即使是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财政充裕的城市也难以承担。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 主任李铁认为,一次性将外来人口全部改成城市户籍人口,不仅对地方财政形成较大压力,也将会出现人口倒挂情况。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应分期分批实施,重点解决长期举家迁徙,在城镇就业多年有稳定居住条件的居民。促使他们通过户改在就业和居住地落户。与此同时,对于没有解决户籍的居民,应先通过缩小公共服务差距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在李铁看来,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因为它们集中了 的资源,福利基本上接近于发达国家了。对于中国的一个城市,要解决户籍,同时要解决含在户籍上的公共福利,意味着政府的支出一定会向这方面倾斜,会使原来的居民福利受到很大的影响。
有专家认为,深化城镇化配套改革需要在 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构建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比如应该建立“人钱”挂钩机制,即根据各城市吸纳农民工定居的规模,每年定向给予财政补助,以激励城市吸纳外来人口。
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作为地方财政重要来源的 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有望会进行改变。未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分配规模将一改之前以户籍人口认定方式,更多考虑常住人口因素,根据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以做到根据地方实际行动真正合理分配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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