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南京回应新规传言 未出5%红线三万平底限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3-27 09:05

[摘要] 日前,南京本地媒体报道称南京楼市4月将出新政,商品房预售申报价不得超过前期成交价的105%,新申请预售证的房源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未出台不少于3万平方米规定

在《扬子晚报》的报道中,南京除了规定商品房预售申报价不得超过前期成交价的105%之外,还规定,新申请预售证的房源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早在2009年,上海就曾经出台《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提出领预售许可证的3万平方米底线,以防止开发商少推房源抬高房价

就这一政策,南京诸多开发商表示,这可能会对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的行为给予一定的打击,但是这个政策会让企业比较难办,“我们楼盘总共才10多万平方米,按照每套房子100平方米计算,3万平方米就是300套房子,工程进度根本就跟不上。”南京河西一家楼盘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对此,南京市住建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规定,南京的开发商要为楼盘办理销售许可证,目前需要提供楼盘的立项、土地、规划、施工方面的4张许可证就可,并不存在新申请预售证的房源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的规定。”

开发商称已经按“新规”执行

虽然官方否认4月份将实施新政的说法,但是记者从南京多家开发商处了解到,不少开发商其实已经按照新规开始实施了。

“实际从去年开始在每次报批价格时,都是按照房价涨幅不超过成交价而不是申报价5%的规定在做的。”南京江北一家楼盘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今年开始,我们公司几个项目都是按照报批价格不超过上一批房源成交价105%在申报。”

位于南京江宁板块一开发商的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不管物价局审核价格,还是房管局审批销售许可证,都 谨慎和严格,我们3月中旬就报批价格准备领取许可证了,但到今天还没有批下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