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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租房合同网签备案制度,网友预测房租会涨?

成都买房那些事儿 2018-07-04 09:17:10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6月30日宣布: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截至当天16时,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页首页显示:今日房源45879套,其中,内环内房源有12965套,内外环间房源有17538套,外环外房源有15376套。用户可以根据小区名称或地址搜索租赁房源,点击具体房源,即可获悉租金、户型、面积等详细信息,以及多张房源内外的图片。

试运行阶段,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同时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今后,将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政策简单来说就是说以后,出租房屋要去房屋租赁中心网签。网签,就是把你的出租合同,上传到房管所的网络上。

原先是怎样的呢?就是你从中介那租的房子,你们在中介那里签个租房合同,付点中介费,或者私下找的房东签合同,直接给房东付房租。租赁合同不会传到房屋管理部门的网络里。

而现在,按政策规定,以后不网签租赁合同的,不能做如下事:

  • 申领居住证

  • 居住证积分

  • 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人户分离:上小学要)

  • 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 各类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租房者有什么影响? 

最重要的影响

最重要的影响,可能是租赁房产税,马上就具备了全面开征的条件。

从1986年开始,我国就是有房产税的,不过主要针对商业用房(例如商铺、商住、办公楼等)以及用于租赁的居民住房。

1.出租的商业用房

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租金年收入* 12%。也就是你的商铺,租出给别人,假设每年租金5万,每年缴纳的房产税是6000。(=5万*12%=6000)

2.用于租赁的居民住房

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租金年收入*4%。也就是如果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假设每年租金5万,每年缴纳的房产是2000。(=5万*4%=2000)。

以前税务局要征税,因为难以确定房屋是否用于租赁,征税非常困难,所以基本上完全没有征赁房产税。

但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之后,全面开征租赁房产税马上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可想而知,聪明的房东,会把成本转嫁给租客的。

网友部分叫好,部分表示不理解 

支持派

@ma rta in s110:这个政策好,双方都在房管局备案比较好。

@非著名出租君:这一条政策的出台对于业界,释放出很好的一个信号。

@星:有些屋主为避免麻烦,不签任何合同,我现在租住的房屋就是没有合约合同,合同网上备案还是会安全一些。

@向前:网上应可查询租客过去租房的不良历史记录及房东出租房屋的不良历史记录,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有很好的帮助。

质疑派

@都已贵折:有点管得太宽,屋主出租间屋都要向全社会公布,出租房屋难道不是个人私事吗?

@单吊速度:参与机构或人环节越多,房租越贵。

@张预测:现在这样感觉就像房屋买卖?需要网签,然后再登记……没准以后官方会有专门的房屋租赁登记中心。

@ Z:嫌房价高,没买房,一直是租房子住。这下麻烦了,租房子都更麻烦了。

其他

@le v e rk u s e n:租房收税指日可待!

@lu cia:所以是要交税吗?那我就要涨房租呗。

@核动力印刷机:一直收税好吗!只不过以前是让你自己去报备而已,网签是堵漏网之鱼的举措吧。

@宝贝牛s u n n y:为租售同权作准备,有利有弊,如果交税能租房上同区域的呢。

房东坐地起价、中途变卦,被中介忽悠、吃差价……但凡有过租房经历的人大多会遇到这样的“闹心事”,而最让租房族烦心的莫过于“居无定所”的焦虑。

有政府部门监管租赁住房,自然是规范市场的方式。

不仅仅是上海,早在今年2 月,南京市房产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规定房产中介发布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前,要从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进行房源核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

随后,佛山、东莞等城市相继出台租赁住房网签备案制度,北上广历来作为各项政策的“先行区”,常常被当做各个城市新政的“指示标”,在多个城市实施租房网签之后,下一个紧跟其后的城市又会是谁?

反观成都,成都是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之一,暂时虽未实施租房合同网签制度,但在2018年初,成都首批国有租赁住房集中上市之后,第二批1200套(间)国有租赁住房将于近日集中面市。

规范租房市场已是各大城市共识,作为新一线城市的成都,在规范租房市场上的后续动作,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房观察,喜欢本文欢迎关注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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