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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新政即将满月,成都相关部门回应限价、装修等热点问题

成都买房那些事儿2018-06-14 09:14:45

装修报价虚高

装修标准缩水

高新区房源供应偏少

土地成本上涨是否会影响限价

……

成都5·15新政实施即将满月,针对购房者对于当前楼市调控新政出现的新问题,成都市建委、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于5月29日、6月12日值守《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就相关热点问题做出回应。

据了解,在5·15新政实施近一个月后,市民最关注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新落户人员购房条件的调整;

2、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政后无法象以前在锦江、青羊等11个限购区域购房的问题;

3、高新区南部园区房源供应偏少。

对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是这样回复的:

1、新落户人员购房条件调整问题

之前的限购政策,重点对新落户人员没有稳定就业和交纳社保提出要求。但也导致部分投机性需求,通过落户,达到购房的目的。这也进一步加剧了我市住房的供需矛盾。新的购房条件调整,正是为了堵塞这个漏洞,避免出现为购房而落户的现象,也是为了促使新落户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

2、关于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居民无法在11限购区域购房问题

本次调整对于既有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的购房资格人员,旨在引导其在各自区域购房,促进在我市创新创业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同时,也是达到产城融合疏解城市功能的目的。这不仅有利于区域内实现产业和配套的完善,也有利于市民生活和工作的便利,所以从这个方面考虑,同时也是基于以前高新和天府新区都是热点区域,所以这次我们要求天府新区、高新区只能在相应的区域和郊区市县加青白江区购房。

3、高新南区房源偏少问题

针对高新南部园区上市房源较少,我们会从三个方面解决: 

一方面我局将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产业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要求,落实好年度计划的执行,切实增加商品住房供应;

另一方面我局将与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开展“促开工”“促上市”专项检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促进已批未建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于已达到工程进度尚未办理预售许可的督促并指导开发企业及时申办预售许可;

与此同时,我们正积极通过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等渠道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努力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我们摘选了部分网友的热点问题及市房管局、市建委相关负责人的回答,供读者参考。

1:针对精装房装修标准打折问题,市建委怎么看?怎么管?

市建委开发处:

按照新规,新建的楼盘是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报建、一体化施工、一体化监理、一体化验收。我们对成品房的建设过程会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

以前的精装房其实是业主自行委托开发企业的。就是签委托协议,交付的时候就是清水房,但是购房者委托开发单位把这个房子装修了,是没有报建的,所以这一块是没有验收。现在的成品住宅就是在房管局销售备案的时候,你销售的就是成品住宅,成品住宅建设的装修部分如果按照规定报建了,那么质监、安监都会全程介入监控直到最终验收,我们提倡报建、施工、监理、验收一体化。也就是说精装部分会和建筑主体一起验收。

2:后期装修质量出现瑕疵,有监督管理和事后处罚机制吗?

市建委开发处:

我们自己有随机抽查监督,如果他没有按标准做到,肯定要让他整改。如果两到三次口头警告之后,还是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整改,那么我们会把他拉入重点监管企业,对他进行信用的扣分。

这个信用扣分,对于重点监管开发企业是比较重要的。因为如果拉入重点监控企业,成都的土地对他是禁入的,禁入成都市场三年。为什么要求销售一定要在现场公示出来?也是借助购房者、社会和舆论力量去监督他。

实施细则明确:

开发企业可提供由购房人自由组合的室内装修菜单,在购房人选择确定装修内容后再实施成品住宅的装修工程,以充分满足购房者对成品住宅的个性化需求。

3:装修用材和用品,购房者搞不清楚,这方面有规定吗?

市建委开发处:

现在要求开发商在装修清单上必须提供菜单式装修相关信息及效果图,主要装修材料从品牌到型号都必须标明清楚。并且要求样板先行,样板房自收房之日起必须保留一年,方便消费者进行对比。

举个例子:你的地板用的是什么牌子的、什么型号的,或者备选的是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必须到型号,让老百姓清清楚楚知道我到底花钱买的是什么东西,这个要求很明确的。必须到型号,筑材。比如像乳胶漆、墙纸、地板、门;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灶;卫生间的洗脸盆、马桶;房间内的中央空调、地暖新风等等一些设备。对你的装修影响比较大的一些主材,必须具体到型号。

4:楼盘有不同户型,样板间却只有一个,对开发商有相关要求吗?

市建委开发处:

在实施细则里对样板间有很明确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应该有两种装修风格的样板间,5万平方米的以上的项目至少应该有三个以上的样板间。

5:现在市场上存在的样板间配置不达标现象,又是什么原因?

市建委开发处:

因为文件是在3月26号出台,现在有一些拿到预售的项目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开始了的。但如果是文件实施以后销售的,对这个样板间数量肯定是要严格要求的,这是个。第二个对这个样板间也明确:在首次交房日起,一年内必须保留,如果有样板间跟你的房子不一样的情况,就会要求他进行整改。

关于装修报价,按照细则要求:

对开发企业及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成品住宅装修价格核定行为,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开展随机监督抽查。

6:对精装房所谓的装修报价如何监督核准?

市建委开发处:

要求开发企业成品住宅的价格必须要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来进行造价咨询。

此前开发商的装修价格全凭自己做主,往往容易出现价格虚高、水分大等情况,现在对精装房的装修价格,将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定,并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我们要求你要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你的装修进行一个造价咨询,因为是第三方专业机构嘛,对这个东西(装修报价)有个把关。并且第三方机构做出来的价格,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开发企业对这个价格也要负经济和社会法律责任。第二个按照要求,开发商在卖之前必须清清楚楚公示出来,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买房。比如说这个房子装修3000,它用了些什么东西、什么牌子的这些电器、木地板、墙纸,你觉得值得你就买,如果觉得不值,你可以选择其他性价比比较高的楼盘。

7:对精装房的监督检查如何来展开?

市建委开发处:

我们会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对已经进行预售或者说已经销售完全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督抽查。

8:成都市的商品房限价主要依据是什么?

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

目前成都市限价主要参考的因素是市场比较法,对于新起的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的项目,我们通过选取周边两到三个,如果有更多的三到四个,以他们的实际成交均价作为新盘的预售指导价格。我们也会坚持“三同”原则,同时期、同品质、同地段的商品住房实际成交均价,作为新预售许可项目的指导均价,并没有更多考虑土地成本因素。第二个方面是对于非首次开盘的住房项目,我们要求不得高于前期商品住房项目的指导价格。

9:房管局给出的价格指导会不会因为土地成本的上涨就放松限价呢?

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

地价高于房价指导的问题,我们也正在积极的研究,综合考虑。目前我们也正在与国土进行沟通,研究一个房价和地价的联动挂钩机制,指导开发企业结合土地成本这些合理确定他的指导价格。

消息来源:成都面对面·党风政风热线

(成都商报房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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