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成都买房那些事儿>  正文

手机看新闻

“三价合一”真的来了!买房又得多掏首付了?恐将全国推广

成都买房那些事儿2018-03-30 09:23:42

timg (1).jpg图片来源:网络

最近,朋友圈被“三价合一”刷屏了,并且把一批刚需族急的寝食难安。

而就在3月28日晚,传闻已久的深圳“三价合一”政策突然落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表示,将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规范购房融资,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办理房屋贷款业务,要以房地产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不动产权登记系统将对网签合同相关价款与购房贷款额进行自动比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核定贷款额度的银行抵押登记申请,系统将自动拦截并予以退文,并将相关违规情况报监管部门核查。

在发文当日(28日)及之前贷款受理行已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或购房人已经支付定金、部分房款等相关费用,并能提供符合监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并不适用新规。

简单来说,3月28日24时前可“逃过一劫”。

一石激起千层浪,据说房产中介加班到当天晚上12点,拼命抢时间。

很多深圳的中介在朋友圈拼命呐喊,基本就一个意思:买房成本又要增加了,再不下手就晚了。

没错,中介真的是把所有政策都理解为上涨。

那么,究竟什么是“三价合一”?这个政策的落地,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何为“三价合一”?

所谓“三价合一”,即指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网签备案合同价、银行贷款评估价、房管局计税评估价,三个价格将不再各自独立计算,银行将以网签价和计税评估价的值作为贷款评估额度依据。

咱举个例子来帮助理解一下。

A先生想在深圳买一套总价300万的二手房,首付30%,为90万,在“三价归一”之前,为了避税,A先生与卖方达成一致,网签备案价写低一些为270万,政府的评估价会一般会低于实际成交价,假设也是270万。而A先生为了多向银行贷些款,说成交价是340万,但银行有自己的评估系统,如果银行最终的评估价也是340万,以这个价格银行贷款70%给A先生,也即238万。A先生既然得到了银行的238万贷款,自己只需掏62万,相比于原来90万的首付,少了28万。

如今“三价归一”,银行以网签和房管局计税评估价的值,也即270万,作为银行评估价,以这个价格的70%银行给你贷款,也即189万。A先生只能拿到银行189万的贷款,买下这套300万的二手房需要自己掏111万,比本来的62万多出了49万。

一句话高度概括,购房二手房的门槛和成本抬高了,你能向银行贷到的钱少了,你自己需要掏更多的钱。

有何影响?

那么,对于“三价合一”政策,专家又是如何看的呢?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深圳此次政策的核心内容在于,计税价和房屋评估价等价格进行统一,目的是为了防范部分做高房屋评估价进而多贷款的现象。所以深圳类似做法,其实也是对当前住房贷款市场的一个规范。从类似做法也可以看出,当前对于二手房的价格评估更加精细化,精准定价必然有助于包括报税、贷款等业务的统一,既方便核算,也规避了各类虚高报价或做低价格的做法。

对于深圳类似政策,预计其他城市也会跟进,这也是当前存量房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改革。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和评估技术的改善,二手房交易的合规性可以得到体现,同时也促进了二手房交易中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对于此类政策来说,往往一出台,确实会带来部分购房需求提前释放。因为单纯看这个政策,那么可能会对部分贷款的首付有提高的影响。而类似影响可能在中介和部分营销机构的营销活动中,会放大,进而带来加快网签,所以市场交易反而会提高。从此类政策来说,预计后续其他城市也会积极推广,这也是梳理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一个重要举措。难点方面在于,相关税务、国土、住房和银行等部门需要有一个沟通协调机制,在评估价格的共享等方面有较好的沟通机制。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深圳过去的确存在很多高评高贷的高杠杆现象,这一政策对市场短期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但一线城市投资需求已经明显减少,在对自住为主的市场,三价合一的影响从北京看,影响不大。

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的实施将全面压缩“阴阳合同”生存空间,打击利用高杠杆投资投机购房,夯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二手房价格过快上涨,并提高税赋公平性。同时,也将完善二手房市场监测管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全面掌握真实二手房成交价,为房地产调控提供更可靠的数据支持。

(中财网)

欢迎各位朋友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成都朋友请搜“特价房成都”,其他城市朋友请搜“城市名+特价房”,如“乐山特价房”,关注之后有惊喜哟!想加微信群一起嗨聊的朋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