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全面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进一步培育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增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扩大住房租赁市场规模,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8月4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全面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进一步培育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增强城市综合管理能力,扩大住房租赁市场规模,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
国有租赁住房为引导
对此,不少市民表示疑惑,既然成都鼓励租房居住,出租的房源从哪儿来呢?市房管局方面回应称,成都将通过新建、配建、改建住房等多种方式,多个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一是通过国有公司新建一批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租赁住房,保障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住房租赁需求;二是通过国有公司新建、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建存量住房等增加房源供给,保障新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三是加快政策性保障型公租房建设,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租赁需求。通过多渠道增加房源供应,将形成国有租赁住房为引导、商品房新建配建为主体、个人富余住房为补充的供应体系,满足各类人群不同的住房租赁需求。
在盘活存量房屋方面,成都鼓励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购买或租赁库存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对市级国有公司及各区(市)县闲置的拆迁安置房,可适当装修,用于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合规的住房或农民合法合规的多余住房,也可用于租赁。
建全市租房管理平台
对租房押金进行监管
《方案》透露,成都积极推进“互联网+城市”行动,基于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为政府吸引人才、服务新市民、提升政务服务的网上窗口,融合房管、公安等市级相关部门服务功能,形成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实现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与公安人口管理系统平台信息共享,提升智慧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平台将扩大住房租赁交易范围,增加平台出租房源信息量,确保各类房源信息全范围覆盖,加强住房租赁信息发布管理,制定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规则和审核标准,确保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加强对住房租赁交易全过程监管。同时,新建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系统,融合住房租赁、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完善房屋租赁备案系统功能,形成服务、信息、管理“三位一体”的住房租赁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
平台还要建立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等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在成都信用网公示,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市房管局表示,成都将在现有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平台推出住房租赁押金监管服务。具体来说就是,在现有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下开设住房租赁押金监管子账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避免随意克扣押金的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租赁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住房租赁押金监管服务,“既丰富平台服务功能,又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租赁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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