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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5月5日前退回套取公积金 不予追责

唐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4-22 08:07

[摘要] 4月19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敦促限期退回套取公积金的通告》要求,在5月5日前如数退回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不予追究。

4月19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敦促限期退回套取公积金的通告》要求,在5月5日前如数退回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不予追究。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成都市少数职工通过非法中介以欺骗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较为严重,为严厉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正常秩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7)1号),并将于2017年5月6日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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