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成都购房这6种情形 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成都日报  2017-04-13 04:48

[摘要] 记者同时获悉,有关此次新政,市房管局或将陆续发布温馨提示,以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

记者同时获悉,有关此次新政,市房管局或将陆续发布温馨提示,以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限购政策,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房管局提醒,房屋买卖存在下列情形的,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希望买卖双方注意避免风险:

一、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

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 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预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和 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2017年4月13日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3年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