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成都二手房纳入限购 中介:外地购房者咨询量减少

天府早报   2017-03-27 10:07

[摘要]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将二手房纳入成都限购范围。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发出《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将二手房纳入成都限购范围。昨日,天府早报记者走访了成都市主城区多家二手房中介,多家二手房工作人员表示,新政对行业有较大影响,二手房纳入限购将对成交量降温起较大作用,“虽然这两天打电话过来咨询的人不少,但外地购房者咨询减少。”

解答

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自2016年10月1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

调查

“打电话咨询新政的客户较多”

3月23日晚间,传言已久的成都限购新政终于落地。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 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规定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新政出台的确实比较突然,对我们影响肯定比较大。”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某二手房经纪人 小姐介绍称,“这两天打电话过来咨询新政的客户较多,总体来说,都是想了解自己还有没有购房资格,另外就是关心新政对房价会带来怎样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之前我有不少外地咨询的客户,这两天外地客户咨询明显减少。”

另有多家中介工作人员也都表示,新政策出台后,目前他们的工作重心主要是帮还未及时办理网签的客户办理网签,以及回应一些打电话来咨询的客户。咨询得多的问题就是新政里提到的“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因为新政要求在 限购区域,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推进职住平衡,确保住房的居住属性。这对不具有成都户籍的购房者来说门槛就 高了。”

影响

短期内能够明显抑制需求

随着去年“9·30”以来,多个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陆续开始实施房地产调控的限购和限贷措施。这些城市的一手房市场出现了价稳量跌的态势。

由于以二手房交易为代表的存量市场并未直接受调控措施的影响,使得市场热度较为明显地从一手房市场向二手房市场转移。近几个月以来,多个热点城市的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了较大涨幅, 是一些城市有着“ 住房”概念的存量房出现了非正常地惊人涨幅。

2016年10月成都曾出台住房限购。2016年11月17日,成都再次发布限购升级措施。此次限购政策重要的内容:一是两年社保或有户籍才能够在成都购房,二是必须在户籍区域内购房。

成都市房产经纪协会副会长刘应忠表示,对于成都市将扩大限购范围社会已有一定预期,“所以前段时间无论是新盘还是二手房成交都比较火热,甚至出现半夜三点排队过户的情况。”

对于政策可能出现的效果,刘应忠表示短期内能够明显抑制需求,“但已经交付定金还未过户的情况可能比较麻烦。”

成都市房管局强调,《通知》3月24日起实施。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成都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