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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成都实施限购新政 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成都晚报   2017-03-24 07:03

[摘要] 昨晚,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将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其中,一大变化是规定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昨晚,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将于3月24日起开始实施。其中,一大变化是规定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我市为何要在此时出台限购政策?在推进职住平衡,支持创新创业,遏制投机 行为方面,新政有哪些重要举措?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上,新政又如何在购房资格审查上做好文章?……对于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接受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做了一一解读。

出台背景 近期二手房市场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

“成都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科学管控、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是,近期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投机炒作迹象有所抬头。”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坚决贯彻落实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实行分区域施策,推进职住平衡,支持创新创业,遏制投机 行为,在认真落实市政府 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现出台《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国家 城市建设的宜业宜居基础。”

限购举措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通知》中一大改变,是规定限购房屋类型由之前的商品住房扩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强化了购房者的户籍和就业要求。《通知》要求在 限购区域,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推进职住平衡,确保住房的居住属性。

具体而言,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具有该区域户籍或在该区域稳定就业,且在该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购房者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住房,应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

市房管局强调:

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审查升级 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新政还严格了购房资格审查。《通知》规定,购房者不得通过补交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同时不再将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新政也支持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通知》规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 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但为了防止 ,要求此种情况须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同时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新政还强调了市场监管和市场违法行为整治。《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家解读

新政应对“外来客”成都炒楼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璐:

近年来,成都的房地产市场总体来说运行是平稳的。从成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城市中的地位来说,成都楼市是有一定的 需求的,这是客观的经济规律。然而,2016年下半年以来,随着购房资金从中国东部向着西部的转移,成都各个楼盘的“外来客”逐渐多了起来,外地 大军入蓉一触即发,严重影响成都楼市的平稳健康发展。在这种情况之下,2016年国庆成都实施了限购,并有针对性地对市场热的城南实施了差别化的升级版房地产调控措施。从实际效果来看,这几个月以来成都的一手房市场初步稳定住了。

然而,和其他热点城市的情况相似,近几个月以来,成都的二手房市场出现了较大的涨幅,这其中外地购房客的“贡献”不可谓不大。成都存量房市场的持续走热,也影响了本地居民的心态,使得一些意向购房的本地居民恐慌入市。在这种情况之下,响应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号召,也是顺应本地房地产市场变化的客观需要,成都出台了新的升级版房地产调控措施,既进一步收紧了一手房市场的调控,也把二手房的存量市场纳入了调控措施的覆盖范围。值得称赞的是,成都的楼市新政对“人才引进”的购房需求给予了区别对待,这让有意来蓉工作和生活的各类符合要求的人才并没有置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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