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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拟出新政 随迁子女在居住证所属区域内

成都商报   2017-03-15 10:07

[摘要] 今天,记者从成都市政府 46次常务会上了解到,成都市拟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会上进行了审议。

今天,记者从成都市政府 46次常务会上了解到,成都市拟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会上进行了审议。

为了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措施》中提出了不少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等措施。

重磅!成都租房拟出新政:居住地 、公积金租房、租金税收…… 重要!

对于大家关心的租房优惠和福利,也有明确讲到……

商妹儿花了一下午,认真读完全文,还采访了各个部门,终于搞懂了!如果你是在成都租房居住的人,请认真阅读本文!

关于公积金

公安部门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签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公积金、义务 、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全额提取

如何提取:

依照现有管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 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 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金额:

若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若是承租商品住房的,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可提取公积金额度不能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也不能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还不能超过“提取限额”。)

提取限额标准(划重点)

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关于

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明确提到, 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居住地接受义务 。

记者从成都市 局了解到,所谓“居住地”,主要是指进城务工人员所办理的居住证所在的区县,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在其居住证所属区县,由 管理部门统筹义务 的 安排。

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收到《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通知书》。

关于交税

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措施》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落实住房租赁有关的 税政策:

对包括房屋租赁企业在内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税;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 税政策。

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 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 税。

另外,商妹儿还找到了房管局上线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既可以买卖,也可以租赁。

搜名字就可以搜到啦!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该平台是集房源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免费平台。个人、中介等均可发布,但每一条房源信息都会经过平台核实,避免了虚假房源,或中介乱抬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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