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12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一则关于2016年12月28日土地拍卖会土地拍卖将限价的通知。原文如下:
2016年12月12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一则关于2016年12月28日土地拍卖会土地拍卖将限价的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文件内容,宗地高限价将密封送达拍卖现场,在举牌价不超过限价的情况下,除了主持人和公证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在拍卖结束后才能知晓高限价,而如果举牌价超过了限价,则现场宣布该宗地块终止。
2016年,在苏州之后,成都土地市场也开启“熔断”模式。这让本月28日的那场原本就备受关注的土地拍卖会更受瞩目。(点击查看12月28日参拍地块详情)
▲12月28日拍卖地块列表
锐理战略研究 总经理郭洁对此发表看法:
土地出让高限价并非是成都首推的调控手段,此前在北京、南京、苏州等地都有过先例;而这种手段无疑是一种 有效的,它控制了土地的总价,防止开发商的头脑发热哄抬地,对买房人来说肯定是有利的。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它也会影响土地的流拍率,未来对于一些流拍的土地则不能轻易判断,这究竟是因为地不好没人要呢,还是因为地太好了,所以抢的人太多。
2012年7月19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要求:
市县国土部门“对预判成交价创历史总价高,或单价高,或溢价率超过50%的房地产用地,包括商服、住宅或商业综合,要及时调整出让方案,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或配建保障房、公共设施等办法出让土地。”
2013年,北京出让一宗地块中便规划5.15万平方米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后,杭州、广州、南京等地也采取了类似的出让方式,即:每块挂牌出让的住宅用地文件中规定了高溢价率,并明确现场竞价大道溢价率上线后就不在竞价,而转为竞保障房面积的规则。
2016年5月18日,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普通公告》,宣布经市政府批准,对拟定于5月23日挂牌出让的10宗地块设定高报价,对报价超过高报价的,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无效。5月23日当日,该10宗地块进行网上竞拍,其中两幅地块因超过国土资源局设置的高价而遭遇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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