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主不交物业费,此做法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同纠纷,与物业供给水电是“两码事”。物业公司可通过合理手段,与业主协商解决,而不能通过影响业主正常居住的方式,来逼迫业主。“此种做法和物业人员上门找碴、堵门等做法没有区别。”
昨天,家住通州区的徐先生到小区物业买水电,物业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只能售给他5度电,水不能出售。据物业工作人员称,是因为徐先生两年未交物业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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