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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

成都商报  2013-07-02 08:59

[摘要] 今年全国“两会”前夕,省住建厅厅长何健透露,未来3年,四川将建75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届时省内的保障性住房总量将达270余万套,保障性住房将覆盖约20%的城市人口。

新闻背后

四川未来3年 建75万套保障性住房

今年“两会”前夕,省住建厅厅长何健透露,未来3年,四川将建75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届时省内的保障性住房总量将达270余万套,保障性住房将覆盖约20%的城市人口。

成都下半年 公租房 大规模试点

成都市房管局计划在今年下半年 大规模地推出政府公租房试点,计划有3001套公租房亮相并交付使用,重点解决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昨日,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向各界征求意见。

哪类人可成住房保障对象?

5类,外来务工人员纳入

《意见稿》解释,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城镇住房保障关系,维护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基本住房权益。住房保障涵盖的对象,是指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内常住居民中的: 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的无基本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含个人),以及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中住房困难家庭(含个人)。

四川省住房保障体系,由住房货币化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两种保障方式构成。住房货币保障,主要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住房实物保障,指保障对象可通过租赁或购买的方式取得保障性住房。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政府鼓励缴存住房公积金

《意见稿》中的住房保障对象申请住房实物保障的条件,除了申请人在申请地连续居住或工作时间应符合准入时限要求外,还要求申请人现居住条件应符合住房困难标准。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应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不高于人均16平方米。因房屋安全及功能因素导致的住房困难,可适当放宽住房困难面积标准。此外,申请人经济状况应符合经济困难标准。

《意见稿》提出,关于公积金,政府鼓励支持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意见亮点1:

公共租赁房、共有产权房可转化

我省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形式为公共租赁住房,购置型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形式为共有产权住房。《意见稿》对经适房和限价房,提出了一个概念:共有产权,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共有产权住房应先确定基准价格和完全价格,完全价格由基准价加上政府减免的土地收入和税费构成。

《意见稿》表示,保障对象可按基准价或低于基准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允许保障对象分批购买共有产权,但住房保障对象购买总额不得超过基准价。保障对象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比例,根据保障对象出资额与共有产权完全价格的比例对应确定,由保障对象和政府分别拥有产权,享受相关权益。保障对象分批购买共有产权的,产权比例对应适时调整。

另外,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中,政府 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 府定价。对 困难的保障对象可执行低租金甚至免金。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80%。

公共租赁住房可按市场租金标准执行,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保障对象经济困难程度分档减免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保障对象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相应调整其租金价格或减免补助标准。此外,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相互转化,比如先租再出钱来买,买的话,就形成了共有产权。

意见亮点2:

骗租骗购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保障对象的隐私,《意见稿》要求城镇居民在住房保障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意见稿》对骗租保障性住房或货币补贴违法责任、骗购保障性住房违法责任都有规定,其中,将骗租保障性住房非法出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骗购保障性住房出售谋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伪造证明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帮助当事人骗购保障性住房的单位,由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责任人为政府公职人员的,给予严重 处分。情节 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解读

条例里为何见不到经适房和限价房?

经适房和限价房都有产权,条例里面看不到这两种房子了。但是这两种房子其实依然存在。条例中的共有产权是指,这个房子政府和买的人各自拥有部分产权。它 基本的属性是,房子的保障对象拥有部分产权,另一部分在政府手上。双方各自拥有产权,享受各自的权益,加在一起,形成完全产权。处置和 ,可以根据产权的界定来分配自己的权益。意见稿把现在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某种特性的东西、 本质的东西提出来,放进条例里面去了。

并轨后低收入者的保障是否受影响?

并轨后,以后不分廉租房、公租房,而是在条例里统一地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涵盖了各个层面的保障对象,上述五类居民,都可以去申请和享受租赁型保障。 收入或低收入群体享受的住房保障,不会受到影响。因为现在的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是通过实物房源和低租金,体现保障。现在的条例里面,一样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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