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上级通知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文化年”、“ 执法年”等活动。
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上级通知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文化年”、“执法年”等活动,突出重点,治理隐患,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促进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2〕40号)精神,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 培训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是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 责任者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开展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脚手架为重点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的原则,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直至消除隐患。要强化事故预防,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定期组织工程项目有关人员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通知表示,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2年11月10日前上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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