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上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今天起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增设了与北京人相同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答疑
昨天上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今天起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增设了与北京人相同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从今天起,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按照 新实施的政策申请公租房;外地人则还需等待各区县发布具体标准。
根据《办法》,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这一条件,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本市公租房。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在向社会公开征求反馈意见和建议时,群众针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条款提出建议。建议“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也同样应当对外地在京人员设定家庭收入限制条件,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外地在京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因此,昨天正式公布的《办法》中,增加了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家庭收入与北京户籍家庭的规定标准相同。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须具备哪些条件?
各区县正制定在京年限等标准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到底是几年?
《办法》规定,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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