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30日)起,江苏省将开始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商品房将实行“一房一价”,江苏省的细则情况如何?来看记者报道。
中广网北京5月30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30日)起,江苏省将开始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商品房将实行“一房一价”,江苏省的细则情况如何?来看记者报道。
同时,开发商必须明确标志优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条件,并实行“一价清”制度,所标示的价格就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 终结算合同成交价格,合同成交价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对已售房源和价格也应予以明示。
这一次江苏的细则,规定了在开盘前5天公示,业内人士表示,这将便于购房者更好地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防止盲目抢购及价格欺诈。需要交代一点的是,在这一细则的指导下,在江苏的扬州、苏州等城市,已经将二手房也列入了“一房一价”的规定里了。
有业内人士就表示,“5日前公开房源”是细则里 的亮点。据了解,为了防止开发商“ ”,目前南京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房源。但对于 早何时能开始公开销售,却没有明文规定。
今年2月在南京限购令出台的前夕,南京多家楼盘就曾经上演过“抢跑”开盘,有一家楼盘下午领到销售许可证,当晚就宣布开盘。而目前南京的楼盘周四周五领到证,双休便开盘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按照新规,领证后突击开盘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一方面,开发商无法掌握领到证的具体时间;另一方面,领到证后又必须在开盘前5天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这意味着开发商在领到证之后,至少要过5天才能开盘。而按照规定,开发商又必须在领到证后10日开盘,这样开发商“周旋”的时间大为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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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始实施,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 ,打折销售,但 必须重新申报备案。从执行情况来看,除一线城市以外二三线城市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还有部分开发商和中介不愿公开价格信息或者故意提高报价等。业内人士称政策调控还需再“精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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