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4月11日)正式向社会公示。虽然给出了诸如限制随意调整租金等措施,旨在保护租赁方利益,但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该“办法”仍仅依靠政府单边主导和推动,落实难度很大。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4月11日)正式向社会公示。虽然给出了诸如限制随意调整租金等措施,旨在保护租赁方利益,但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该“办法”仍仅依靠政府单边主导和推动,落实难度很大。
如意见稿提出的要强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建立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系统,逐步实行网上备案等,在过去均早有明文规定,但实际上市场中几乎没有租赁备案的记录。原因正是备案行为对租赁当事人均无利益可言,却造成成本增加。而出台强制性举措,则有可能逼迫租赁各方身份隐形以逃避监管,政府监管难度更大。
“除非备案能带来更多的直接利益体现,否则很难促使出租人、承租人主动备案、提供个人信息。” 龚敏认为综合过往的多项政策执行可以发现,任何单边的主导和推动,都难取得实效。
对此,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从目前的意见稿看,该“办法”施行的前提是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否则政府没法监管房东。
但目前的现状是多数房东为逃税选择不备案,主管部门对此的处罚也仅仅是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罚款。“请问房东朋友,会因此而去备案吗?”杨红旭直言。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罗寅申同样表示,虽然此次《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未来稳定租赁市场价格是一大利好,但同样存在房东或涨租转嫁备案带来的税负成本,或买卖双方达成默契,拒绝备案的情况。“故如何将租赁备案监管到人,有待未来实施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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