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证土地管理形势的持续好转和真实可控,需要强化财政制度、土地管理问责制度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措施,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10年违反土地政策供应的现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项目上,今年将对约60个全国重点地区进行例行土地督察,目前已有20个县市一把手被土地督察部门约谈。
保证土地管理形势的持续好转和真实可控,需要强化财政制度、土地管理问责制度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措施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10年违反土地政策供应的现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项目上,今年将对约60个重点地区进行例行土地督察,目前已有20个县市一把手被土地督察部门约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利益盘根错节,治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会遭遇强大的阻力。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和GDP崇拜情结,让一些地方对于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既缺乏监管自觉,也缺乏查处动力。在政绩考量下,地方擅自调整土地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重点工程占地边报边用、未报即用等情况并不鲜见。
事实表明,保证土地管理形势的持续好转和真实可控,不仅需要强化单兵突进式的土地整治行动,还需要强化财政制度、土地出让金管理和土地管理问责制度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措施。
其一,通过财税制度改革平衡全局利益和地方利益,减少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其二,把监管的边界扩大到资金上来。2010年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创下新高。土地交易的繁荣固然标志着经济向好,但也可能包含着不当 。这种 体现在地价上,就是地价的非理性上涨,并会 终体现到房地产价格上。此外,一些地方对于土地出让金中保障房提成部分的足额缴纳执行并不积极,这同样会增加解决住房需求的难度。
因此,将监管边界延展到资金上来,将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和使用置于法律法规监管之下,是提高督察效果的必要环节。
其三,问责要及时透明。国土管理部门的问责权限是“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根据要求,如果地方违法违规土地面积达到当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以上的,其 首长就要被问责。土地清查治理进展到了哪一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土地面积超越“红线”需要问责的现象?问责程序如何展开?执法程序透明,问责才能真正落地,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才能真正体现。
从根本上说,治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应是打破违法违规利益格局、转变地方 方式的重要部署。而严肃纪律、改进监管方式,才能让这一步扎实地走下去。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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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领域为何集体违规
只有给地方政府套上真正的“紧箍咒”,规定出让金不能随便用、土地不能随便用,土地督察等制度才会产生实质性的约束力。然而即使有此“紧箍咒”,又如何能铲除一些地方政府的“食利性”病灶?
77个城市被例行督察,77个城市均存在违规用地。国土部去年进行土地督察发现的这一“集体性违规”,堪称当下政令不畅的范本。
尽管土地督察的结果,纠正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大规模的违规用地,对国计民生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更不可挽回。
不能说土地督察制度无效用,不能说对土地违规的“约谈”不管用,不能说对土地违规行为的查处不严厉,但 这些却都没能遏制这一场“集体性违规”,不能不让人慨叹,制度的力量为何软弱?
国家给耕地设定“18亿亩红线”,实行 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 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然而,还是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挖空心思突破红线,甚至顶风违法违纪,在中华大地上开展一场集体性蚕食土地的盛宴,根本原因就在于土地财政的驱动。
仅去年,国内土地出让金总额就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幅超过70%。如此令人咋舌的数字,无需多言就能明白地方政府敢于在土地问题上“集体性违规”的动因。但促成地方政府集体越雷池的,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这钱用起来方便自如。
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是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钱袋子”。由此,土地成了地方政府 的生财之道,土地出让收入成了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土地违规在很多地方出现。
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民族的长远利益、民众的共同利益、百姓的切身利益,都难敌地方政府的具体利益、实际利益,其结果必然是让大家共同陷入危境。
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有些地方政府罔顾民生,放任社会问题多发。房价畸高、强制拆迁、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征地、廉租房太少,诸如此类,民呼多时,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却如泥牛入海。
也许,只有给地方政府套上真正的“紧箍咒”,规定出让金不能随便用、土地不能随便用,上述“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督察制度才会产生实质性的约束力。然而即使有此“紧箍咒”,又如何能铲除一些地方政府的“食利性”病灶? 本报特约评论员乔子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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